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D07*** | 2024-12-05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浙G02*** | 2024-06-29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