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M53*** | 2024-08-17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蘇M53*** | 2024-08-15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