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AC2*** | 2024-12-13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dá)到30% | 50 | 6 |
一般來說,一旦發(fā)現(xiàn)被拍照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zhǔn)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guān)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yīng)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guī)、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guī),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