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津GSR*** | 2024-11-20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多少次,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