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冀D90*** | 2024-10-20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20%以上未達(dá)50%的 | 100 | 6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zhǔn)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jù)”。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調(diào)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fā)現(xiàn)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shù)的提高,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guī)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