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MV7*** | 2024-11-01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50 | 3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多少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