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R37*** | 2024-08-14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