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HR2*** | 2024-08-20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