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A6C*** | 2024-08-29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川A6C*** | 2024-09-30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