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K68*** | 2024-08-21 | 違反信號燈規定 | 200 | 6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