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瓊ACC*** | 2024-12-05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 | 100 | 未知 |
瓊ACC*** | 2024-11-20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 | 100 | 未知 |
瓊ACC*** | 2024-12-15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