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AAA*** | 2024-07-15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