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AX5*** | 2024-08-23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