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CBJ*** | 2024-10-31 | 在城市市區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駕駛機動車,乘坐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經指出后立即改正的 | 50 | 未知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