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京Q2N*** | 2024-10-07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