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瓊A·2***7 | 2024-09-02 | 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的 | 50 | 未知 |
瓊C·C***4 | 2024-11-04 | 駕駛安全設施不全的機動車的 | 100 | 未知 |
粵A·1***8 | 2024-07-08 | 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機動車的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