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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瓊A·0***1 | 2024-08-21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未知 |
瓊A8c*** | 2024-12-16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