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H36*** | 2024-11-18 | 未停讓人行橫道上的行人 | 50 | 3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