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瓊A·8***1 | 2024-08-26 | 駕駛機動車時向道路上拋灑物品的 | 50 | 未知 |
瓊A9G*** | 2024-10-23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