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AS5*** | 2024-07-17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多少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