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HT5*** | 2024-07-21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在紅燈、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禁行時機動車繼續通行的 | 200 | 6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