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J5R*** | 2024-09-24 | 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超速10%以上不足20% | 50 | 3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