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JP9*** | 2024-06-28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川rtd*** | 2024-07-20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