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A16*** | 2024-11-10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川ARD*** | 2024-08-23 | 機動車違反規定使用專用車道的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