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E9S*** | 2024-12-03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5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多少次,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