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A55*** | 2024-09-29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50 | 未知 |
川a8h*** | 2024-08-27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