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瓊CG7*** | 2024-08-2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