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H12*** | 2024-08-06 | 在城市市區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駕駛機動車,乘坐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經指出后立即改正的 | 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