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C28*** | 2024-11-21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粵B97*** | 2024-09-26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 150 | 3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