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E31*** | 2024-11-30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湘E31*** | 2024-07-20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