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JJF*** | 2024-11-25 | 在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彎標志、標線的地點掉頭的 | 150 | 未知 |
閩JJF*** | 2024-11-25 | 在禁止掉頭或者禁止左轉彎標志、標線的地點掉頭的 | 15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