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A13*** | 2024-11-11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行駛超過規(guī)定時速50%以上的 | 1900 | 12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jù)”。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調(diào)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xù)。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現(xiàn)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