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B3H*** | 2024-08-15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50 | 未知 |
贛ey3*** | 2024-07-03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50 | 未知 |
浙B35*** | 2024-12-07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5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