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DD6*** | 2024-12-13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biāo)志指示的 | 150 | 3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jiān)控,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調(diào)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xù)。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別抱僥幸心理,現(xiàn)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