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J72*** | 2024-08-17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jù)”。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調(diào)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判斷依據(jù):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guī)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