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MR7*** | 2024-11-04 | 在禁止停放和臨時停放機動車的地點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雖在現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