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冀fd5*** | 2024-07-01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00 | 6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