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DZ3*** | 2024-06-29 | 機動車逆向行駛的 | 100 | 3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多少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