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冀F99*** | 2024-10-13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00 | 6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jiān)控,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fā)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guī)則,別覺得可以規(guī)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