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NMF*** | 2024-07-05 | 在劃有停車泊位的路段,在停車泊位外停放的 | 5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