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T2Q*** | 2024-11-14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