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F·J***6 | 2024-11-24 | 在同車道行駛中,不按規定與前車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