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y01*** | 2024-08-31 | 上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志的 | 100 | 1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