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AAL*** | 2024-12-15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川AAL*** | 2024-10-3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川AAL*** | 2024-10-17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川AAL*** | 2024-08-3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