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G70*** | 2024-07-05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50 | 未知 |
浙G70*** | 2024-07-27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