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JH3*** | 2024-09-15 | 機動車不按交通信號燈規定通行的 | 2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