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G63*** | 2024-10-25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