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魯AMN*** | 2024-12-25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不足20% | 2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