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冀AN3*** | 2024-09-29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10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