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kp0*** | 2024-12-19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或駕駛人雖在現場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